南阳市人事局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人事管理政策法规,拟定全市人事制度改革规划、议定人事管理办法,建立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研究拟定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的政策规定;参与机构编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研讨。
    2、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和结构调整的宏观政策;编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基金;负责全民所有制单位人事统发及统计分析工作。
    3、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队伍的管理工作。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政策法规,拟定实施办法和细则;指导和协调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拟定规划并组织实施。
    4、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高级专门人才规划、培养工作;负责全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推荐工作;负责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的选拔推荐管理协调工作;负责来宛(回国)定居专业的安置服务工作;负责留学人员回国安置的协调工作;负责有关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工作。
    5、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根据国家、省政策规定,组织实施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
    6、负责全市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资。拟定全市人才流动、人事代理、人才市场管理政策规定和实施办法;负责全市人才市场的发展规划、人才中介机构和人事代理的综合管理;指导各类人才的流动和就业服务工作;管理区域性人才交流和面向社会的人才交流活动;建立和完善全市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受理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单位和跨县市区的人事争议案件;承办市直单位(不含党群系统)和中央、省驻宛单位科以下人员的调配以及国家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工作。
    7、负责全市毕业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贯彻落实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普通类非师范院校和非在职成教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8、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改革和工资福利工作。根据国家、省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政策规定,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并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9、实施国家奖励表彰制度;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指导、协调各部门的全市性表彰工作;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承办落实干部政策工作。
    10、贯彻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办法,制定安置、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1、指导和协调全市人事人才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承办政府间有关人事工作拟定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国际职员的选拔、派遣及协调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境)培训工作。
    12、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南阳行政学院的业务工作。
    13、根据国家、省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退职政策,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并组织实施;协调管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工作。
    14、承办市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有关事宜。
    15、负责全市政府系统人事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负责人事系统宣传、科研和信息工作。
    16、承办市政府办交的其他事项。
 
  南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任务  
 

一、编委会的主要职责任务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根据上级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部署和要求,研究拟定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市直部门和县(市、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按照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四)负责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调整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各部门与县(市、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五)审核市直党政群机关机构设置方案并按程序报批;审批市直党政群机关和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的内
设机构、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六)审核县(市、区)和乡镇党政群机关人员编制总额;审批县(市、区)科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设置。
    (七)负责省编委下达的专项编制的分配和管理工作。
    (八)审核市直副处级以上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方案并按程序报批;审批市直副处级以上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其领导职数和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 编制、领导职数、人员结构比例、经费预算形式;指导、协
调全市各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九)监督检查全市各级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机构编制工作任务。
二、编委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措施;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
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制定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市直党政各部门和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
调县市区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调整,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市级党政部门与县市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四)审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以及市政府派出机构的? 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各县市区党政工作部门的设置、人员编制和县市区、乡镇党政群机关的人员编制总额。
    (五)审核市人大、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六)制定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改革方案;制定全市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宏观控制计划和有关的标准、比例;审核县市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和市直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事业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其他重要事项;指导协调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七)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报告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并上报市委、市政府。
    (八)研究拟定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相互配套协调的约束机制的政策和措施;负责机构编制目标考评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南阳市人事局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7-2008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07008141号
  未经本局批准,所有文字及图片不得转载及作为其他用途,否则将负一切法律责任!
  (建议电脑分辨率为设为1024×768)您是第 位访问者!